经典案例
君之泉电子证据获法院认可,实用新型专利获赔60万
2018.06.26

案情回顾

在前诉生效判决已明确判决极品停止侵权、赔偿山姆仕30万的情况下,极品仍继续实施侵权行为,继续制造侵权产品,并在其官网、京东、天猫等电商平台销售、许诺销售,构成了故意重复侵犯山姆仕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,给山姆仕造成了极大损失。
针对极品的上述行为,山姆仕向深中院提起第二次起诉。深中院综合考虑极品的故意、重复侵权、涉案专利具有较高商业价值等因素,判决赔偿山姆仕60万。广东高院予以维持。
2.君之泉通过电子证据证明极品存在销售行为,获得广东高院认可。
本案重复侵权诉讼中,君之泉在举证方面作了突破,未采取公证购买被控侵权产品的方式证明极品存在销售行为,而是充分研究京东、天猫规则对“评价”、“月销量”的定义,结合极品在京东、天猫店铺所显示的侵权产品的“评价”、“月销量”等信息,举证证明极品存在销售行为,得到了广东高院的支持。此举也避免了公证购买,节约了山姆仕的维权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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